亚搏电子竞技: 关于做好亚搏电子竞技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学位〔2009〕10号)和《亚搏电子竞技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实施细则》(北工商研字〔2019〕9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二级学科自主设置与调整申报工作,现将2021年度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二级学科自主设置与调整的范围
1. 自主设置与调整二级学科,所涉及到的一级学科须已获得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予权。
2. 本年度二级学科的自主设置与调整包括三部分:目录内二级学科、目录外二级学科的自主设置与调整。
3. 目录内、外二级学科可参照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进行设置。
二、二级学科自主设置总体要求
1. 应遵循学科发展规律,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和学科的可持续性发展需要,适时调整学校二级学科的设置。
2. 重点支持具有稳定方向的优势、特色学科的建设。
3. 二级学科自主设置与调整应满足《学位授权审核基本条件(试行)》中相关要求,本次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各学科可根据需要进行增设,同时也可以对不符合学校学科发展方向的二级学科进行撤销,在同一一级学科下,自主增设二级学科目录外二级学科的数量一般不超过2个。
4. 该二级学科要有一支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和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合理的队伍。博士二级学科一般应有5名或以上专职教师团队,其中至少应有2名教授;硕士二级学科一般应有3名或以上专职教师团队,其中至少应有1名教授。
三、自主设置二级学科的工作程序
(一)目录内二级学科的自主设置与调整
1. 学科申请。拟增设或撤销本一级学科下的目录内二级学科,经由所属一级学科同意后,向该二级学科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2. 学院通过。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对拟增设或撤销二级学科的申请审议表决通过后,提交研究生院审核。
3. 研究生院审核。研究生院审核学院提交的拟增设二级学科申报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4. 专家评议。审核通过后,研究生院聘请专家对材料进行评议,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5. 学校表决。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并表决通过后,做出增设或撤销目录内二级学科的决定。
6. 研究生院备案。增设或撤销目录内二级学科的论证方案、专家评议意见表、备案表等材料由研究生院归档、备查。
(二)目录外二级学科的自主设置与调整
1. 学科申请。拟增设本一级学科下的目录外二级学科,经相关二级学科组及所属一级学科组同意后,向该二级学科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2. 学院通过。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对拟增设、更名或撤销二级学科的申请审议表决通过后,提交研究生院审核。
3. 研究生院审核。研究生院审核学院提交的拟增设二级学科申报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4. 专家评议。审核通过后,研究生院聘请7人以上(含7人)校外同行专家(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博士生导师),对拟增设或更名方案进行评议,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5.信息公示。研究生院将目录外二级学科拟增设或更名方案、专家评议意见表等材料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接受同行专家及其他学位授予单位为期30天的评议和质询;公示结果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6.学校表决。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并表决通过后,做出增设、更名或撤销目录外二级学科的决定。
7.教育部备案。增设、更名或撤销目录外二级学科的论证方案、专家评议意见表、备案表等材料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8.学科代码编制。目录外二级学科的学科代码为六位,前四位为该学科所在的一级学科代码,第五位为“Z”,第六位为顺序号(从“1”开始顺排)。
四、工作日程安排
序号 |
工作程序 |
日期 |
具体内容 |
相关材料 |
1 |
学科申请、学院讨论 |
9月15-21日 |
学院根据要求自行安排 |
1.二级学科师资队伍基本情况表;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意见表。 |
2 |
研究生院审核 |
9月22-23日 |
研究生院对各单位增设方案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反馈至相关单位。 |
|
3 |
专家论证 |
9月24-28日 |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审核通过的拟增设二级学科方案开展论证。 |
1.二级学科师资队伍基本情况表; |
4 |
提交材料 |
9月29日 |
学院提交材料。 |
1.二级学科师资队伍基本情况表; 4.专家评议意见表; 5.二级学科备案表。 |
5 |
材料公示 |
9月30日 |
1.目录内二级学科在校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
目录外二级学科公示材料: |
6 |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 |
11月31日前 |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通过自主设置的二级学名单。 |
1.拟增设二级学科名单; |
7 |
教育部备案 |
12月31日之前 |
研究生院报国务院学位办备案本年度增设的二级学科。 |
1.二级学科备案表; 2.学科基本情况年度报表。 |
五、工作要求
1. 拟增设二级学科的工作安排严格按照上表进行,逾期不再接受办理。
2. 学院提交的所有材料需要学院盖章。
联系人:纪彬彬
联系电话:68984014
邮箱:jibb@th.btbu.edu.cn
附件:
1.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2.亚搏电子竞技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实施细则
3.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1997 颁布 )
4.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试行)2017年
5.二级学科自主设置与调整填报材料
研究生院
2021年9月14日